首批14款可信计算认证产品通过检测并获颁认证证书******
光明网讯(记者 李政葳)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工作近日取得阶段性成果,在1月5日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主办的首批可信计算认证产品发布会上,14款可信计算产品检测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获颁证书。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是落实安全可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推广安全可信产品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国家等级保护2.0制度要求,规范引导可信计算产品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可持续的可信计算生态,加快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落地,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于2021年签署了战略协议,双方联合开展可信计算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工作,共同制定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的规则,对于满足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双方联合颁发可信计算产品的认证证书。
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表示,推广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是国家战略。安全可信技术能够确保设备在工作的同时,内含的安全部件进行动态的、并行的、实时的、全方位的安全检测,确保计算过程及资源不被破坏和篡改,正确完成计算任务。
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振宇介绍,首批过测的可信计算产品来自中科可控等14家业内知名企业的7款可信服务器和7款可信网络安全产品。联合检测认证工作的开展,对于建设基础软硬件厂商和网络安全厂商深度融合的新型网络安全产业生态,推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体系的快速构成,筑牢我国网络安全屏障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特聘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在会上正式发布了由北京工业大学等4家单位牵头的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的4项团体标准。
下一步,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将密切配合,加强可信计算产品认证的宣贯,并将逐步扩大可信计算产品认证范围,将办公设备、工控设备等产品逐渐纳入认证范围,不断完善可信计算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在应用侧,积极推进可信计算产品在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构建“安全可信”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主动免疫能力。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