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国光谷”汇聚企业主体超12万家******
中新网武汉2月2日电 (吴非 康华蕾 张芹)武汉东湖高新区(又称“中国光谷”)2日举办首届“光谷企业家日”,300余位产业领军人物参会。
光谷企业家协会会长童国华表示,东湖高新区诞生35年来,已汇聚超12万家企业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300家。
35年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35年间,一大批企业家在光谷创新创业。这块昔日被称作武汉建成区“地图外两厘米”的地方,大力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完成从“一束光”到“一座创新城”的蝶变。同时,光谷良好的成长土壤,吸引了4名诺贝尔奖得主、74名中外院士、近3000名“3551光谷人才”在此创新创业。
现场颁发多个奖项向企业家致敬 陈卓 摄在当日举行的首届“光谷企业家日”庆祝大会上,主办方以沙画、影像展等形式,展现光谷各类企业家创业故事,讲述光谷精神,向企业家致敬,并颁发了“优秀青年创业者”“年度优秀创业导师”“年度优秀投资人”“光谷工匠企业家”“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家”“光谷卓越企业家”等多个奖项。
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锐科激光副董事长兼总工程师、创始人闫大鹏,兰丁股份董事长孙小蓉,盛天网络董事长兼CEO赖春临等4位产业领军企业家代表共同发出《光谷企业家倡议》。倡议提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助力“科学之城、追光之城、向往之城”建设取得新突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