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椒谈】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助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作者:邓鹏(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学坤(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
网络道德评判,是指网络主体以网络为媒介,依据相关标准,对网络活动或事件进行价值判定的一种特殊道德实践活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是文明用网和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要以规范网络道德评判为着力点,塑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
其一,健全网络道德评判的价值标准,强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价值基石。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也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根本原则。在网络空间,规范网络道德评判,需要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键作用。
旗帜鲜明,树牢网络道德评判的政治标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网络安全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汇聚正能量的新场域,打赢舆论斗争的新阵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
理直气壮,明确网络道德评判的道德标准。网络空间不是道德“飞地”。各级党委在网络宣传思想工作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网络道德认同,指引网络道德实践;要守正创新,善用网言网语讲好网络道德标准的大道理,增强网络空间道德标准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建章立制,确立网络道德评判的法治标准。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德润人心,法安天下。道德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网络空间法治标准不断得以完善,内容也更加具体。例如,针对网络空间跟帖评论行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12月15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针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要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其二,严格网络道德评判的关键环节,优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本规程。从行为基本流程分析,网络道德评判主要包括动机、手段和效果,推动这三要素协调联动,对维护网络空间道德至关重要。
在动机上谋求惩恶扬善,树立正确的善恶观。动机是进行网络道德评判的开端,直接反映行为发出者的道德修养。网络主体若动机不纯,企图以非道德评判方式获利,会引发网络乱象,破坏网络生态,甚至危及国家网络安全。因此,无论有何种习惯、喜好等主观因素,网民都要自觉加强自律,努力提高辨善恶、断是非的能力。
在手段上追求公平正义,采用恰当方式方法。网络道德评判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民享有发声权利,但必须得体,合法合规。作为网络道德事件发布者,尤其是具有一定动员力的评判主体,一定要依据实情进行道德评判,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作为网络道德事件评判者,尤其要注重包容理解、用语文明、理智发声,不得逾越网络空间行为的法律法规。
在效果上寻求激浊扬清,形成强大的向心力。效果是网络道德评判影响力的直接体现,应当作为衡量其是否符合网络空间价值标准的依据。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道德事件,网民要积极抵制不良内容,通过正确的评判发挥道德监督作用,抨击恶与“伪善”,推进其他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进步,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壮大网络空间正能量。
其三,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评判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实践场域。网络道德实践涉及面广,净化这一场域,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妥善处理恶意网络道德评判造成的不良后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刚柔并济,采用科学合理的网络治理措施。一方面,基于网络道德评判内容多样化特征,应当坚持“柔”性治理。要充分尊重网民表达权,以正面激励为主,引导开展深度讨论与理性评判,对符合网络道德评判价值标准的言论采取置顶等形式,引导网络参与主体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针对一些网络道德评判带来的负面效果,应坚持“刚”性治理,对恶意网络道德评判进行依法惩处,警示其个人言行不能触犯法律法规,推动评无“定法”,但要“守法”。
精准施策,加强网络社交平台的运营管控。网络社交平台要确保网络事件的真实性,新闻报道等的全面性、客观性,避免因“热度至上”而信息失真。对网民发布的道德评判言论,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并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平台要承担起自我管理责任,提升对相关热点事件评判内容审核的时效性,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以快制快,提高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理效率。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传播速度快、负面影响大的网络道德事件进行调查,开展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回应效度,推动网络道德评判建立在事实之上,让不实言论不攻自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不断增强其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好舆论引导。
其四,引导网络道德评判主体的行为,美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网络环境。网络空间道德建设,需要网民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助力网络生态治理。
加强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网民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既要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全民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力度;又要发挥好思政课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用好大思政课,借助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增设网络空间道德素养、法治素养等教学板块,普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相关道德和法规,提升网民上网和用网等素养。
建立新技术的道德评估制度,加强网络行业的自律。要针对新兴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发布、传播有损网络道德的信息;要加强行业经营自律,各级各类网络行业要严格遵守《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规定,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理性表达诉求,兼顾网络道德评判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推动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动革命文化有效融入到各类网络作品中去,强化网民的道德认同,逐渐形成崇德向善网络氛围;要鼓励网络空间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创新性采用网络电影、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引导网民践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在网络空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凝聚起社会参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合力,积极传播符合道德评判要求的价值观念,驱动网络空间道德的健康发展。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
作者:高金勇(南京师范大学)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高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逐步形成立德树人、“五育”融合的育人新格局。美育作为五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各种能力,落实立德树人、实现培根铸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高校美育思想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我国自古就非常重视美育。孔子提出对人的教育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教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孟子》谈到子贡问乐,有“闻其乐而知其德”之言,也表明“乐”对个人教化、改善气质德行的重要作用。
中国近代的一些教育家同样重视美育。梁启超倡导趣味教育与情感教育,体现出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情感。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强调国人应该远离宗教的刺激及影响,借用艺术的熏陶满足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达到“真”的境地。陶行知强调“以诗的真善美来办教育”,认为教育资源应该源自生活,借助生活中蕴含的各种审美要素,实现人的审美化提升,最终指向人的完善。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内涵式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基本方针。美育作为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实施途径,一直备受国家及教育工作者的关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新时代高校美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价值意蕴
在新时代高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关注美育的意义和方法,对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一是要坚持高校美育的主体性价值。所谓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康德曾说过:“人,总之一切理性动物,是作为目的的本身而存在的。”因此,一种好的教育方式,必须体现个体的主体性价值,即能够充分尊重人的独立自主、自觉能动的本质特征,使个体达到“真善美”的境地。美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美育的内容具有丰富性、包容性,美育的过程充满感情体验,体现出开放、自由的特征。这种特征为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多元化地发挥能动性获取知识提供有利条件。由此可见,美育通过唤醒个体的精神自觉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价值,加强学生主体自我意识和自我运用,实现个人的自由人格的发展。
二是坚守高校美育的公共性价值。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首先,美育以艺术为介质体现其公共性价值。美育在社会生活中呈现出视觉化、图形化、泛审美化等特征,这对个体在社会影响下掌握社会经验、规范,形成社会化具有促进作用。也正是因为美育具象的显著特征,其公共性价值才更容易显现出来。其次,从根本上讲,美育活动在本质上可以归属为具有教育性的审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美育能够通过审美认同和情理共在孕育公共精神,公共精神的成长依赖于美育公共性价值的认可。
三是凸显高校美育的实践性价值。实践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手段。美育通过实践对艺术的介质进行加工、改造,就实现了教育的职能。一方面,体现为教师的主导实践价值。陶行知提到,“教师的生活是艺术生活”。他认为教师应该将教育艺术化,将教育过程变成审美过程,引导学生构建“人格长城”,培育生活审美价值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体现为学习者主动学习的实践价值。学生作为审美主体,通过对艺术客体的审美认知,发现潜在的真理,实现个人成长、情感升华。
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实践路径
在教育过程中,应以系统化和整体化的思维对美育的体制机制、介质载体、创新实践等方面进行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和能力水平。
首先,要构建管理机制,提供高校美育发展制度保障。管理机制是保证学校内部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运行的基本程序和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是高校美育与大学生人格培养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程。第一,美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标,结合美育特点,构建新时代学校美育目标体系。第二,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采用发展性评价、多元化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建立以美育为基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第三,由于美育具有社会性特征,须充分借助开放的、立体化的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一体化的美育实施机制。
其次,要开拓社会资源,挖掘高校美育发展媒介载体。美育具有形象性、普遍性、自由性等特征,因此在做好美育课程建设的同时,应充分挖掘美育媒介载体。一要借助形象生动的多媒体手段,促进课程知识的吸收掌握,提升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二要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活动,引进社会剧院、高雅艺术等社会资源,增强学生文化自信;三要创新网络载体,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优势,加强学生课程外美育的有效提升,增强对学生的环境熏陶。
最后,要提高艺术技能,实现高校美育发展“知行合一”。马克思曾指出过两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即科学的、理论思维的掌握方式与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在他看来,掌握世界就是要一方面认识世界,另一方面又要依据人的目的改造世界。美育并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吸收,美育知识的创造和表现,必然依托美育知识的实践得以实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