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读懂中国式现代化|田飞龙: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在历史接力与体系竞争中前行?******
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电 题: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在历史接力与体系竞争中前行?
作者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常务理事
编者按:
现代化,一场跨越数百年、关涉五大洲的全球社会大转型,贯穿经济、科技、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给世界带来巨变。中国,无疑也是这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
经过百年奋斗,中国的现代化蔚然成潮。中共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现代化模式的创新?其本质要求究竟为何?为何能打破“历史终结论”?“东西问”特稿专栏藉此推出“读懂中国式现代化”专题策划(二),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进行解读。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判断具有重要的价值奠基与制度实践指南意义。“中国式现代化”成为二十大的“思想名片”和“制度名片”,成为中国发展经验与智慧的总括性框架。
11月中美元首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见,中方清晰阐明对民族复兴与全球治理的系统主张和方案,世界各国对中国式现代化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深度关联抱有积极理解和期待。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民族复兴的基础,更是全球经济复苏与全人类和平发展的生机。
2022年11月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于印尼巴厘岛闭幕。李志华 摄现代化是一种世界历史命运,也是人类文明的必然进程,但各国各民族如何完成现代化?如何在价值和制度的双重层面实现民族性与现代性的本国均衡解?如何在西方先发的现代化模式及其霸权话语下实现自主发展道路的探索与定型?这是对非西方文明、民族与国家的规范性乃至生存性挑战。“中国式现代化”就是中国应对上述挑战的基本回答,也是人类现代化探索进程的新篇章。
东方与西方: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
现代化(Modernization)本身是一个西方概念,是西方现代性(Modernity)在观念和制度上自我成熟与扩展的历史过程。现代化以现代性为价值基础和制度导向。现代性本身具有清晰的历史属性和批判意识:其一,现代性相对于古典性(Classicality)而言,是对西方古代文明及其价值与制度体系的批判性重构,是以个人理性为内核的文明形态塑造;其二,现代性在本质上是对诸神的放逐与对“全人”的理性界定和升华,人权与民主成为现代性的政治本体要素;其三,现代性在西方首先成熟和体系化,并通过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方式实现了全球化,造成“西方文明中心论”和“文化等级制”;其四,西方现代性与现代化过程在其内部范畴具有理性批判精神和多元性(如欧陆现代化、英美现代化等),但对非西方文明及其国家民族则具有文化压制性和模式强制性(西方在其内部是“复数”,但在其外部却是“单数”),这是西方霸权及其双重标准的历史与精神来源。
“古罗马文明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田雨昊 摄中国文明与政治体系自成一体,在漫长的古代史进程中不仅完成了自身的思想与制度成熟,而且以天下体系的方式塑造出对周边族群和不同文化的“协和万邦”体系,持续进行着文化输出、交流、互鉴,提供力所能及的和平与安全。但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大一统国家秩序与天下体系的协和秩序遭到已基本完成工业革命和现代民主制度建构的西方列强的殖民侵略与压迫,从而开启了中国近现代史的双重进程:一方面是模仿西方的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是在文化与制度上艰难探索自主现代化道路的进程。随着救亡图存成为民族的集体生存意识,现代化已是唯一的救国救民之道。但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到底如何走、现代化命运到底会如何?这些问题的答案并非不证自明。
翻拍致远舰资料照片。甲午战争中,致远舰与日军吉野舰对战时发生爆炸沉没。张颖 摄从中国现代化百余年的历程来看,思想与制度路线的竞争和探索一直在进行。就现代化的理解和实践而言,中国现代化精英展开了前后相继的道路探索,大体包括:其一,以洋务运动为代表的物质(器物)现代化,其指导思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理论检讨的范围仅限于中国的物质技术落后,但洋务运动遭到了甲午战败的挫折;其二,以戊戌变法为代表的制度现代化,其指导思想为康梁维新派的变法改制论,理论检讨范围限于制度层面,主张以君主立宪制实现现代化突破,但变法失败,革命继起;其三,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文化现代化,有鉴于物质、制度层面现代化探索的挫折,中国的现代化精英寻求向中国文明更深处批判与革命,其指导思想是新青年文化革命理论,实践遗产是五四运动,提出了中国现代化的民主命题和科学命题。
市民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参观《曙光·伟业——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专题展。杜建坡 摄由此可见,中国现代化精英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确实呈现了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不断试错、逐步进化的过程,从而在现代化思想启蒙、社会运动与制度创新层面为革命性的变革准备了基本条件。
中国式现代化显然离不开中国文明的自有基础,更离不开中国近现代过程的接力探索,上述从物质到制度再到文化层面的现代化思想与实践运动,是一个前后相续、接力超越的历史综合过程,最终汇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基础和实践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就是对中国式现代化之历史背景、探索过程及价值与制度成效的权威而科学的总结。
内蒙古呼和浩特,读者在新华书店的宪法专柜前阅读。刘文华 摄处境与竞争:中国式现代化的自觉
作为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接力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也是自我完善与惠及人类的历史过程。现代化存在“西方中心论”迷思,其精神根源在于:其一,从历史发生学上,西方现代化是人类现代化第一个成体系的思想与制度成果,是第一个被实证且行之有效的完整体系,由此带来西方的自信与非西方的自卑,这种结合偶然但持久,现代化是去魅化,但西方现代化成为非西方的新魅惑来源;其二,从文化领导权与霸权利益上,西方通过将自身现代化加以普适化而持续收取非西方的经济红利和文化红利,非西方的市场、制度与文化被西方强制性格式化与重新编码,非西方文明及其政治存在逐步成为一种丧失主体性与平等竞争资格的依附性存在。
非西方之自主现代化内含的主权意识、民族文明意识和全球竞争意识,本来是西方现代化的起源密码,却在西方现代化霸权转化过程中成为非西方民族的探索禁忌。西方式现代化具有内在无法克服的精神自负与霸权基因,从而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未来进程的基本处境。其一,西方式现代化的精神条件是一神论和“西方中心论”,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非西方的体系性挑战者,美国将中国定义为唯一的体系挑战者和主要对手,这是西方式现代化逻辑的必然结果;其二,西方式现代化从16世纪以来累积五百年而成的全球霸权体系及其利益网络,是西方文明及列强群体竭力守护的遗产,影响着整个西方世界与全球秩序,故西方霸权的保卫战在精神动员与协调行动上虽有分歧,但共同利益更为凸显;其三,殖民主义与后殖民主义对非西方世界的复杂渗透、支配及其思想与制度改造,其深刻程度出乎预料,要对西方式现代化进行基本价值和制度上的制衡与竞争,其理论难度和实践难度需要充分评估与周全应对。
2020年5月29日,香港市民来到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门口举行抗议示威,支持“涉港国安立法”,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张炜 摄中国与世界: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意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具有历史综合性的理论命题,也是与民族复兴相伴而行的实践命题,更是民族性与现代性在中国文化和政治场景下的全新均衡解。中国式现代化致力于民族复兴与人类和平发展相互结合的文明新形态的结构性和体系性探索,也是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基本姿态。
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图景和要素来看,有着自身文明根基、实践理性和全球治理的系统方案:其一,国情和文化要素,包括人口规模巨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凸显对大一统智慧的传承和责任,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东方文化理解与守护;其二,社会主义要素,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丰富人民精神世界、高质量发展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其精神性、公平性、发展性与民主性的整合及结构化,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实践验证和体系化落实;其三,全球治理要素,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更是对天下主义当代性、和平发展核心价值观的知行合一,是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理性参与和贡献。
西藏昌都市洛隆县易地搬迁安置点阿托卡小康示范新村村民载歌载舞庆脱贫。何蓬磊 摄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是立足自身文明和民族性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和制度体系,绝非复古主义、民族主义或霸权主义,而是民族复兴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规范性创新和实践性呈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未来进程,必然继续在历史接力和体系竞争中前行。(完)
受访者简介:
田飞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常务理事。曾赴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制研究所短期访学(2009.8-2009.9)及担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Leslie Wright Fellow(2014-2015)。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与政治理论、比较法与全球治理、港澳基本法、涉外法治。兼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译有《联邦制导论》《美国革命的宪法观》等12部译著。著有《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香港政改观察》《政治宪法的中国之道》《香港新秩序》等8部专著。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